
准备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授权书(如有委托他人协同伙伴申请) 公众号名称(中英文) 公众号头像和简介 登陆“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”网站 网址:https://io.nanjing.gov.cn/ 点击“政务服务”菜单,选择“互联网和信息化”类别。 进入“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账号申请”页面 点击“服务事项”中的“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账号申请”。 4. 阅读并同意《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账号管理协议》 5. 填写申请表 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,包括单位名称、公众号名称、联系人等信息。 上传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、授权书(如有)、头像和简介。 6. 提交申请 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,点击“提交”按钮。 7. 审核 申请提交成功后,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对材料进行审核。 审核通过后,公众号将被开通使用。 注意事项: 头像和简介必须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定。 申请过程中如遇问题,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咨询。



